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启动2024年度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项目简介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学习。
2.申请时间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24日-5月4日,申请人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不超过110人
2.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3.留学及资助期限留学期限:预科(日方称为研究生或非正式生)+正式生课程。
(1)预科期限以日方院校要求为准。如须有预科,日方将对 4 月赴日的留学人员最长提供24个月资助、对10月赴日的留学人员最长提供18个月资助。
(2)正式生期限按日方院校相应学科的标准学制确定。
4.资助内容日方提供留学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资助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1)如有预科,完成预科学习并通过入学考试后方可继续申请享受博士课程资助。
(2)预科期限内未正式进入博士课程人员,所有资助终止,须即自行回国。
(3)留学期限内无法取得学位人员,日方不再给予回国机票资助。
5.选派领域优先支持赴日在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领域从事研究活动。
三、选拔对象及选拔要求
1.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时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国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届硕士研究生最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
(6)1989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7)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
(8)本科及最终毕业院校的学习成绩平均分(CGPA)4不低于80分(百分制)且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2分(四分制);
(9)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2.选拔名额:不限。
四、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中日双方评审(具体以通知为准)。通过评审人员将被确定为奖学金留学候选人,获得“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
留学候选人根据通知将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五、联系留学院校
留学候选人凭“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及日方审核后的对外联系材料自行联系留学院校,并在日方要求的时限内(一般为当年9月下旬)将取得的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内诺书或入学许可书)及根据日方院校接收通知填好的留学志愿书电子版一并发送至ouyafei5@csc.edu.cn。凡未按时提交日方院校接收通知书,留学候选人资格自动取消。
六、日语培训
根据要求,留学候选人须参加在中国赴日本国留学生预备学校(设立在东北师范大学,以下简称留日预校)举5行的日语培训,该培训分三个阶段,最长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8月。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留学候选人自理。具体事宜由留日预校另行通知。候选人在收到“第一次选考合格证明书”后务必提前做好国内学习、工作安排。
1.将根据当年日方确定的标准从具有日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JLPT达到一级(N1)的留学候选人中差额选拔一部分留学候选人为提前赴日人员。提前赴日人员在完成2023年7-8月第三阶段的专业日语培训后,可于2024年4月派出。
2.留日预校将组织提前赴日人员以外的留学候选人进行日语免修测试,确定相关人员的培训学时。提前赴日人员以外留学候选人的派出时间为2024年9月或10月。
留学候选人(包括提前赴日人员)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将不予派出。
七、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日方最终的录取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录取人员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时间为2024年4月或9、10月。
七、项目咨询如果想了解报名流程、选拔条件等更多信息,可通过下列方式咨询。
办公地点:对外合作交流处(办公大楼1408)
联系人:陈老师
邮箱:1034878019@qq.com
QQ群:192759464
对外合作交流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