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1-30 点击数:

国家外国专家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外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外事、公安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15 年12 月31 日,国务院审改办决定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会同国家外专局制定外国人来华工作政策,由国家外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2016年10月2017年3月,北京、天津、河北、上海、安徽、山东、广东、四川、云南、宁夏等地开展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为实现工作许可、签证与居留的有机衔接,建立标准统一、程序规范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2017年4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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